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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财政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从印发通知、制订方案、到组成检查组、实施检查、出具结论等,对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周密安排部署。一是快速反应,积极行动。及时制定下发《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》,进一步统一思想,明确任务,细化措施,抽调懂政策、熟业务的16名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,对全市12个县区开展重点检查。二是精细谋划,做足功课。预算科提前对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情况进行摸底,研究掌握政策口径和规定要求,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检查工作的关注点,抽查部分预算单位,核证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结果,探寻检查手段,总结检查方法,为全市范围全面开展现场检查铺垫基础、提供经验。三是重点关注盘活,同时关注预决算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。监督检查处3个检查组突出抓好以下七个重要节点:一是关注财政资金运动轨迹,复查县区财政清理成果,获取真实存量数据。二是财政、人行国库对账,复核预算内收支真实性,挤干县区预算内收支中的水分。三是顺着资金运动轨迹全面核查专户,勘定存量资金范围,杜绝混库、坐支、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。四是关注住建、国土、扶贫、工信、公安、农林水等既有项目储备,又有存量资金,还有执收任务的预算单位,查找资金蓄水池,切实把部门花不了的存量资金挖出来统筹使用。五是依托“金财工程”,调取部门预算及结算报表,关注预算部门各类账户余额,选取延伸对象。六是调取各类会计账簿,详细排查各类收入、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及预算管理。七是通过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区财政部门,督促县区财政加强对往来、国库集中支付、财政专户、项目进度、会计核算、会计基础等方面的管理,加快支付进度,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。
截止目前,宝鸡市财政局已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结余结转的存量资金全部予以收回,统筹安排用于2015年民生工程、重点项目建设,做到与预算编制相衔接、相统筹。下一步,市财政局将围绕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目标,以查促管,以管促效,着眼长远,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,一方面盘活存量、充分用好已有的财政存量资金,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,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;另一方面,要严格控制新增的财政存量资金,从源头上减少财政资金的新沉淀,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,确保财政职能有效发挥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